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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草]马贼(上)

王若虚《马贼》的设定

有借梗

 

配对:Gareth Bale Aaron Ramsey

 

只是突然很想写这一对()

逻辑很有问题,也没什么这方面的知识,缠着我骑公路车的小伙伴很久,最终也只是在瞎掰了……写了玩的东西,结果剧情进度比我想的慢三倍……太久没写东西脑子十分僵。

我也不知道要写多长_(:з」∠)_

OOC

 

 

拉姆塞把丁字刀和钥匙串在一起,在一辆公共巴士从身边经过时,将它们一起扔向了桥下的泰晤士河。被四周各种音效所覆盖,那串亮晶晶的东西无声地进入了水面,经过水纹划过之后无影无踪。

朝着水面愣了几秒,他走向旁边的公用电话亭,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照着通讯列表里第一位的号码一个一个敲下公用电话的按键。

嘟。

嘟。

嘟。

……

 

 

拉姆塞喜欢把自己叫做马贼。

就像上现当代诗歌课的时候那个老师讲的,这个称呼透着一种来自草原的野性与原始的浪漫情怀,还掺杂着古典主义的美。

而拉姆塞喜欢这个解释。

在这个大学校园里,总共有一万两千三百一十三个学生,来自不同的院系,不同的宿舍。拉姆塞当然不认识他们每个人。然而他却能准确的分辨出在这个校园里的一万四千六百七十一辆自行车中的大部分。

什么,你问那多出来两千三百多辆自行车吗?

这便是为什么拉姆塞把自己叫做马贼的原因了。

 

在这个从宿舍到教学区有一定距离的学校,大多数学生都把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当四年过去,毕业将至,这些自行车便成为了大问题。

而问题的答案就是,有百分之三十的学生会把自行车留在学校里。

就在那些停车棚里,沾满灰尘。

拉姆塞专门偷这些没人要的车子,然后低价卖掉。因为都是没人要的车子,所以对于拉姆塞而言,偷起来并没有什么心理上的负担。没课时他经常骑着自己那辆红色的TREK Elite组装山地车在校园里游荡。他骑在车上,速度很慢,更像是一个失恋了般心不在焉的人。在经过那些自行车停放点时,他都会扫上几眼,如同一个草原上的牧人审阅自己放养的马一般。哪几辆车已经多少天没有动过了,他都清清楚楚。如果超过一周左右那辆车都没有动过,那它就会被视为一匹失了主人的马,只等那个扬鞭的马贼带它驰骋。

从入学到现在,拉姆塞大概已经偷了几十辆车,但是校方从来都没有任何举动。主要是因为这些车大部分都是没人要的弃车,其中极少的几次拉姆塞判断错误,也因为他所瞄上的车都不是什么好车,那些主人可能想想也就算了。

那个收车的中年人每次都怂恿他偷些好车,但拉姆塞始终拒绝。拉姆塞是一个有原则的马贼,他从来不对新车和有主人的车下手,即使是在那些粗心的主人忘记锁车的时候。

他曾经听过许多别的马贼的故事,他相信每个马贼成为马贼的契机和原因都不相同。对于他而言,或许只是因为内心对车的热爱。

他是个马贼,更是一个爱马的人。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任何一个热爱自行车的人愿意眼睁睁地看着那些车在角落里生锈死去。

 

除了观察车子记下数据,他有时候也会去观察那些车的主人,尤其是那些好车的主人,毕竟骏马背上的骑手总是会受到人们的关注。

——比如那辆银白色Specialized Venge公路车的主人。

他并不知道那辆车的主人叫什么,但他知道那是个比自己要高大些的男生,比自己要高一年级,化学院的,住在靠山那边男生宿舍二号楼——后面这些从那辆自行车会出现的地方就能推断出来。

那确实是辆好车,拉姆塞敢说在这校园里的公路车当中这辆就算不是最好的,也不会掉出前三的排名。而且这辆车的主人十分爱车,拉姆塞很欣赏这点。虽然外表很新,但仔细看就能发现这也是一辆有些年头的车。那个男生每天都会把车搬进宿舍楼锁在楼梯口,上课的时候会坐靠窗的位置,这样他能够在上课的同时看着自己的车。

那天拉姆塞像往常一样骑着自己的山地车在校园里游荡,他在经过化学院门口的时候下意识瞟了一眼那辆漂亮的车,而当他将视线上抬时,他看到在老教学楼厚厚的窗户玻璃后面同样有一个人在看着自己。

骏马的骑手朝自己露出一个笑容。

拉姆塞偏了点视线,将链条切换到了大的飞轮。他转头朝对方回以微笑,脚下用力一蹬,消失在了拐角的树影里。

 

虽然戏剧课和拉姆塞的专业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在一堆文学类公开课中他最后阴差阳错还是选了这一门,不过有时候这门课还挺有意思的。

有时候。

当拉姆塞坐在座位上从背包里掏出材料时,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讲台前走过。

同样坐在了一个窗边的位置,一个离自行车停放处直线距离不会超过五米的地方。

拉姆塞坐在教室的后排,教室里并没有坐满,他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那个男生的一举一动,甚至能够计算出一堂课内对方朝窗外看了多少次。

而他真的这么做了。

下课铃一响,拉姆塞把桌上那些材料又原封不动地塞回包里,从教室后门离开。

 

如果问拉姆塞为什么一开始就选择山地车,他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答案:因为速降。当人类达到了一种单纯凭借自身根本无法达到的速度时,那种特殊的体感会让你着迷上瘾。

空气从自己的头盔脸颊和身上擦过,他能感受到身下自行车胎面与柏油路面的摩擦,风镜像是把他和外界世界完全隔离开,整个世界只剩下他自己——一个和车融为一体的自己。风声打碎了一切的画面与真实,记速表的数值不断增大,柏油路面模糊着向后滚去,他的手指搭在后刹上,却在任何一个弯道处都没有抠下的意思。

 

马贼有马贼的原则,但原则总是要被破坏的。

拉姆塞第一次偷的有主人的车,就是那辆银白色的Specialized Venge。

——生活中总是有太多的巧合。

还在降温的那段日子里,拉姆塞很久都没有见到过那辆公路车。

而那天他出学校去办事,却在几个街区外的地方见到了同样的车,不,应该说就是那辆车,前轮内胎上的那个划痕一模一样。只是车上并不是它原本的主人,在他看来有种诡异的突兀感。拉姆塞知道这辆车被偷了,或许就在那个化院男生并没有注意它的一刹那,某个同行就得了手。由此看来这车虽然烫手,但是转手速度也非常快。

他调转车头跟着那个陌生人,直到对方在三条街外的一幢楼前停下。他骑在车上看着陌生人把车锁好,进了建筑物。拉姆塞环顾了一下四周,把自己的车停在了稍远一点的公共停车点,慢慢走向那辆车。

那个陌生人并不如他的主人那般爱它,只是用了一个简单的环锁锁住,这对拉姆塞而言没有任何难度。他从口袋里摸出那把丁字刀,麻利地捅进锁眼里,左右转了两下,不需要两秒,锁立马就打开了。他把锁扔进了旁边的树丛,然后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跨上车,往学校的方向骑。

他走了几条小路,为了不被太多的人看到——这辆车实在太显眼了。他在校门外的修车铺买了把新锁,然后在街角的胡同里看着那辆车发呆了一个晚上,直到天快亮时才把那辆车停到二号宿舍楼的门口,用刚买的锁锁好,将一把钥匙卡在水壶架上,其余的钥匙都扔进了垃圾桶。整个校园在天还未亮的清晨安静得一点声音都没有,他耳边始终环绕着那串钥匙在垃圾桶里的回声。

在那之后的日子,拉姆塞又重新看见那个熟悉的身影骑着这辆车。

而几个学院最近都在传着个故事,一个关于某个化学院男生公路车在被偷了一周多之后,又突然出现在了宿舍门口的故事。

 

在偷回那辆车的第二天中午,拉姆塞跑去那个男生的宿舍,在门房查了那个男生的名字。

二号楼501 加雷斯·贝尔。

撒了社团活动需要联系的谎,他抄走了对方的手机。

那天晚上拉姆塞在公共电话亭前站了很久,有一个想法从他撬开那个锁之后就在他脑海里盘旋,他却始终在挣扎。他用肩膀夹着听筒输了贝尔的电话号码,又挂掉,来来回回几次,塞进去的硬币最终又沿着轨道滑了出来。

在撬开锁,骑着那辆车穿梭在这座城市的缝隙中时,他突然很想给这辆车的主人打个电话,哪怕对方根本不认识自己,他也不想让对方知道自己。 

拉姆塞只是突然很想给贝尔打个电话,然后在对方接起来的那一瞬间告诉他:

“是我偷了你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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